中国健康观察网

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

NMN:从禁令中展望未来

时间:2024-07-16 15:31:01  阅读:17125+

据媒体报道,5月31日起,多个电商平台声称处收到海关总署最新政策通知,要求跨境电商不得再销美国、澳大利亚、欧洲等地生产的NMN产品。但据多方记者调查,海关总署官网上并无相关公开政策。而跨境电商平台上,目前许多NMN相关商品仍显示可发货或可售卖的状态,但发货地或原产地已改成未被禁止的地区。为何会出现这种状况?

什么是NMN?

NMN全称为β-烟酰胺单核苷酸,是一种重要的活性核苷酸。自哈佛大学遗传学教授大卫-辛克莱在权威期刊《细胞》上发表了改善小鼠衰老症状的论文以来,NMN就受到了来自学术界的广泛关注。如Science、Nature等权威期刊多次发表论文,“提出NMN可……大幅延缓衰老和防止老年痴呆等多种神经元退化疾病,并从根本上调理和改善衰老的各种症状”(1)。

来自资本与高净值消费者人群的追捧,使NMN迅速成为国内的热捧产品,市场增速明显。据中信证券的NMN行业研报显示,NMN对应的当前国内市场空间为304亿元,且“有望达到千亿规模”(2)。

为何只允许少数地区的NMN产品?

由于我国尚未批准NMN用为食品添加剂或保健品,NMN无法在我国大陆直接销售。但由于它属于B族维生素衍生物,而该类别属于财政部、商务部、海关总署等13个部门于2018年11月发布的《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清单》所允许零售进口的类目。我国市场得以以此为入口,开启了NMN作为消费品的快速发展时期。

但同年由商务部、海关总署等六部门发布了《六部门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提出了对跨境商品的如下要求:

“3.1 相关商品符合原产地有关质量、安全、卫生、环保、标识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,但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。消费者自行承担相关风险。”(3)

图片1.jpg

也就是说,跨境零售进口的商品,包括NMN,必须符合原产地的质量要求。而据最新统计,在网传的海关总署禁令中列出的美国、澳大利亚等国家与地区,NMN都没有获得明确的合法产品身份,并不是本国合法销售的产品,相关质量、安全等技术标准也就无从谈起。由此可见,这些地区所生产的NMN产品,严格意义上是不应允许进口的;海关的禁令也就显得有矢放地、情理之中。

自NMN市场高速发展以来,相关的质量问题频见报道。据新加坡国立大学长寿中心对市面热销的10种NMN产品进行检测,仅有2种含量达标,大部分含量极低(6-7%),甚至是零含量(4)。良莠不齐的产品加上夸大宣传频发,适度的监管也许是NMN市场良性发展的关键。

NMN的监管历程

2021年1月NMN迎来了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正式警告文件。究其内容,是由于“个别以压片糖果等普通形式存在,主要宣传“抗衰逆龄、修复DNA、预防老年痴呆”等作用”,且“目前,NMN在我国未获得药品、保健食品、食品添加剂和新食品原料许可,即在我国境内,NMN不能作为食品进行生产和经营。”

综上所述,警告的原因,是出现了以违规产品形态(普通食品),利用违规宣传内容(逆龄等),在我国境内生产和销售仍不合法的NMN。对不法生产的产品,及其违规宣传进行排查,合情合理。

但监管机构对NMN是否持有全面否定态度呢?答案也许在NMN成功获批成为化妆品原料之中。据中国经营报报道,2009-2019年中国获批化妆品原料仅有四个(5),但2022一年内就有4家企业对NMN成功进行了5次备案。此举也一度被视为NMN被逐步接受的证明,因为“成功备案需要企业提供明确的安全性数据与可靠的功效数据作支持”(6)。NMN的成功获批为化妆品新原料,代表着其安全性与功效性正在逐步获得国家认可。

NMN未来发展何去何从?

其实在2021年两会期间,全国人大代表胡季强已提出提案,称我国应顺应国民日增的健康意识与需求,加快推进如NMN的新型抗衰产品的发展与报批,引导行业健康发展(7)。我国市场监督总局为此正式复函,并称“引导企业开展将NMN纳入新食品原料及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申报工作、鼓励科研机构开展新型抗衰老产品研发……对于推动新型抗衰老产品及相关产业发展具有建设性意义。”(8)

复函也同时给出具体指引,如“对于NMN经研究具有相应的保健功能的,允许相关单位或个人提出拟纳入保健功能目录的建议。”并表示下一步将联合有关部门,支持NMN相关基础性研究,“引导NMN及相关产品规范发展”(9)

图片2.jpg

同样的,当浙江省人大代表王美珍等人提出发展NMN产品产销的建议时,浙江省市监局也给出了详细而正面的回复:“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和工作进度,及时组织专项组进行会商,按需求精准提供有效帮扶,助推相关企业在NMN类食品、保健食品、新药及化妆品方面的研发和产业化工作。”、“积极鼓励高校、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开展NMN食用安全性、作用机理、量效关系、临床试验等系统性应用开发研究,为开发NMN食品、保健食品和新药提供技术依据。”以及“指导企业在产品申报、临床试验、标准制订、生产经营时,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做到规范有序,高质发展。”(10)等等。

图片3.jpg

类似如上的官方回复,其实已为行业给出相当确定的标准答案。明确NMN的保健功能定位,开展对应的动物、人体实验等检测报告,供评审机构确定是否符合要求,是NMN产品、相关企业在国内有序发展所必须要打的硬仗。只有在获得了真实的实验验证与专家评估,获得确切的合法身份后,NMN的产品定位才能逐步清晰,得以规范的开拓其市场潜力。只有规范的发展,才能解决上述各种市场乱象,让消费者获得应有的保障;而NMN的规范发展,正是海关禁令所引导的,也是当下我国监管单位所鼓励的。

引用:

1. 21世纪经济报道《“不老药”NMN被传下架 未来还值得期待吗?》

2. 化工行业 NMN 行业深度报告|2020.7.13

<抗衰老保健品 NMN,千亿市场未来可期>

3. 《六部门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》:

第四条1.3.1

4. 华夏时报《网传NMN遭海关“封杀”,概念股公司数亿市值一夜蒸发,“不老药”10年狂飙后何去何从》

5. 中国经营报《太突然!“不老药”NMN被建议下架》

6. 21世纪经济报道《“不老药”NMN被传下架 未来还值得期待吗?》

7. 中证网《全国人大代表、康恩贝董事长胡季强:加强新型抗衰老食、药产品研发》

8. 《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1067号建议的答复》

9. 《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 第1067号建议的答复》

10. 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宁37号建议的答复意见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