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4年5月31日,海关总署发布的政策通知要求,不得在跨境电商平台销售(1210、直邮、cc)原产国(地区)为中国台湾、中国澳门、美国、澳大利亚、德国、瑞士、英国、新加坡、西班牙、荷兰、匈牙利、丹麦、瑞典、捷克、挪威、波兰、奥地利、法国等含NMN成分的食品。
消息一出,初时行业哗然,细看则不尽然。
联系再上一个月,2024年4月17日,中国海关总署进出口食品安全局发文《关于跨境电商渠道购买含NMN成分食品的风险提示》中称:“相关商品符合原产地有关质量、安全、卫生、环保、标识等标准或技术规范要求,但可能与我国标准存在差异”。
不明所以的人会对“风险”二字极其敏感,随即便会联想到是不是NMN这个成分有安全风险呀?其实,所谓“风险提示”,是在任何跨境电商销售产品时,产品详情页中必须出现的字段。不光是NMN,所有的跨境电商品种,比如含有麦角硫因、甜菜碱等尚未进入我国食品原料目录中成分的产品,全部都必须在其产品页面上标识出此字段来,这并非NMN这一个品种所独有。
此段说点题外话:自从NMN被海关上述信息点出并“暴雷”开始,行业内倒是有不少其他原料跃跃欲试,脚踩着风口浪尖的NMN来抬高自己了。但是真要比较起来,大家也都相差无几。比如这个:
回归正题,那么海关的动作对行业来说有什么影响呢?
首先,教会了大家第一课:想要销售跨境电商的进口保健食品,必须符合原产国的安全标准。像那种随便找个海外加工厂,贴个牌,也不在当地销售,就跨境跑到中国来当成高端跨境产品来卖,是海关所不允许的。监管虽迟但一定到。你看上面罗列的国家,哪个是在本土可以合法买到NMN的呢?但是能够合法在本地买到NMN的国家地区(日本、香港、加拿大)就不在此列,这说明海关是很认真在执行法规的。
其次,赶紧好好领会国家市场监督总局、国家卫健委、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相关政策与引导,做好申报工作。不知道怎么做吗?请看以下材料:
2021年10月13日,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,说要“积极争取国家有关政策支持。对企业NMN新食品原料申报、相关产品研发、注册过程中碰到的困难,省市场监管局、省药监局、省卫生健康委、省科技厅将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反映,争取相关国家政策支持NMN 及相关产品的基础性研究,引导NMN 及相关产品规范发展”。
2021年12月30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函,文中结论指出“下一步,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、国家药监局等有关部门,支持NMN及相关产品的基础性研究,引导NMN及相关产品规范发展。”
2022年1月25日,国家卫健委亦发函,称“关于引导企业申报NMN为新食品原料。根据《食品安全法》《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管理办法》等规定,从事新食品原料生产、使用或者进口的单位和个人,均可向我委申报新食品原料申请,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的新食品原料研制报告、安全性评估报告、生产工艺等材料。我委将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的有关规定,委托专业机构组织专家对新食品原料安全性评估材料进行审查,对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,予以公告后在全国范围适用”。
最后,卫健委在2023年曾经收到过NMN作为食品添加剂新原料的申请(三新食品中的一种),但是不予行政许可。从过往的其他品种申报历史中看,申报路程磕磕碰碰、时间跨度长达10年的也比比皆是,即便是像维生素C、柠檬酸这样的老品种。NMN的申报终于迈出了第一步,这是可喜可贺的。
如今,海关守住了国门,阻挡了跨境非法NMN产品入境的可能,就是为中国自己的NMN留出了研发、完善申报资料、做出本国品牌来的宝贵时间。一切都在变化,也一切都在变好。